根据学校文件,学生转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2年修订)》《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物理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二)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三)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新生中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其他专业普通类计划录取最低分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四)2022级高水平运动员(因学生身体原因不能适应专业学习的按《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执行);
(五)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六)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七)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2.申请转入本院的条件:
(1)本院只接收理工医类学院学生;
(2)转入本院的学生在原专业所修的课程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否则应予以补修;原专业所修的其它课程,可视课程情况转为相应类别的选修课。
3.2022 级学生可以申请转入我院 2022年级物理学类(后期专业分流按照学院要求申请审核);
2021 级学生可以申请转入我院 2021 级物理学、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或材料物理专业,或转入 2022 年级物理学类,需重新参与之后的专业分流进行专业分化。
4. 转专业时间:根据学校的转专业时间,完成转专业的各项事务,逾期不再受理。
5. 转专业具体办理程序:
(一)转专业申请及审批流程,需在武汉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教务系统”)上完成。
(二)物院根据本科人才培养的要求,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包括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具体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办法和安排等)
(三)2023年2月20日-2月21日,学生教务系统上提交转专业申请。申请页面的附件上传需要上传成绩单、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1,其中的所在院(系)意见、接收院(系)意见、本科生院意见不用填写盖章)。
(四)2023年2月22日-2月23日,在教务系统上审批本学院学生的转出专业申请。
(五)2023年2月24日-3月1日,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本院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
(六)2023年3月2日,在教务系统里审核转入学生的申请。
(七)2023年3月3日-3月9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八)2023年3月10日前,根据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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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2 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