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转专业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教字〔2008〕92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6年修订)》、《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武大教字〔2011〕39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本科三年级以上的学生;
(二)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三)国防生、艺术类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护理学专业学生;去年已申请过转专业的学生、弘毅班丶彭恒武班丶天眷班丶中法班丶材料班不允许自愿转出;
(四)自主选拔录取学生不得转入其他院系所属专业;
(五)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六)四年制、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七、八年制专业,七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七)国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其他情况。
三、本院只接收理工科类学院学生,申请转入本院的学生,在校期间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成绩应在80分以上,在校学习期间无挂科情况且其它科目成绩良好。
四、转专业时间: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前三周(2017年2月20日-3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转专业具体办理程序:
(一)2017年2月20日-24日,转出院(系)接收、审批本院(系)学生提交的《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二)2017年2月27日,学生将经转出院(系)审批同意的申请表交拟转入院(系)教学秘书;
(三)2017年2月28日-3月3日,转入院(系)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根据本院(系)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审批并签署意见,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登录武汉大学教务管理系统,输入拟转专业的学生信息。
(四)2017年3月6日,教学秘书将转入学生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送本科生院审批。
(五)2017年3月7日-9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七)2017年3月10日,转入院(系)教学秘书到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