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文件,学生转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7年修订)》、《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物理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1)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3)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相关专业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4)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5)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6)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7)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2、申请转入本院的条件:
(1)本院只接收理工科类学院学生;
(2)申请转入本院的学生,在校期间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成绩应在75分以上;
(3)在校学习期间无挂科情况且其它科目成绩良好,绩点3.2以上(或获得物理竞赛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的学生,绩点3.0以上);
(4)转入本院的学生在原专业所修的课程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否则应予以补修;原专业所修的其它课程,可视课程情况转为相应类别的选修课。
3.2020级学生可以申请转入我院2020年级物理学类(后期专业分流按照学院要求申请审核);2019级学生可以申请转入我院2019级物理学、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或材料物理专业,或转入2020年级物理学类。
4. 转专业时间:根据学校的转专业时间,完成转专业的各项事务,逾期不再受理。
5. 转专业具体办理程序:
(1)2021年2月25日-3月2日,转出院(系)接收、审批本院(系)学生提交的《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2021年3月3日-3月5日,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将经转出院(系)审批同意的申请表交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地点:物理学院A-209本科教学办);
(3)2021年3月6日-3月11日,学院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根据本院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审批并签署意见,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录入武汉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4)2021年3月12日,教学秘书将转入学生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送本科生院审批;
(5)2021年3月13日至18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6)2021年3月19日,学院教学秘书到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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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2日